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陈刚任青海省委书记******
新华网西宁1月3日电 日前,中央对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陈刚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信长星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月3日,青海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青海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陈刚同志1965年4月出生,江苏高邮人。曾任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朝阳区区长、区委书记,2012年7月后任北京市委常委,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2020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2021年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二十届中央委员。
江门海关原副巡视员王洪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三亚市监委对江门海关原副巡视员王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会会籍,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向上级领导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收受他人钱款并帮忙打听案情;违规干预海关执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参与高尔夫球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缉私执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收受他人财物,徇私枉法,故意包庇走私犯罪嫌疑人。
王洪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海南省三亚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